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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互动破解政策性农险三高难题

  记者 张兰

  由于政府、公司和农民间已经形成的良性互动,使得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基层的每个微小反响和举措能够如实地反馈到省政府,省政府再通过对政策制度的微调,让这一制度更加完善并在田间地头真正惠及农民。

  随着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农业保险也成为各地竞相开展的一项支农惠农措施。但由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三高”属性,使得我国农业保险的各个试点省份中鲜有成功范例。而在浙江,政策性农业保险不仅即将顺利迈过3年的试点,成为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并且已在保障农民权益、维系农业再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功拓展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摸着石头过河独创“共保经营”模式

  据浙江省发改委综合体改处处长沈素芹介绍,当初浙江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既没有经验数据积累,也没有成功样本借鉴,只能靠试点方式,摸着石头过河,在长期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政府推动+共保经营+农民参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而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突出特点就是采用了独特的“共保经营”方式开展试点。

  所谓“共保经营”,就是由浙江8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成为“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共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受共保体委托,在共保体中占最大股份的浙江省人保公司具体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日常业务。

  在试点品种方面,出于配合国家政策、满足未来发展战略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了“3+1+6”的选保模式,即将能繁母猪、奶牛、油菜3个国家品种设为必保品种,将水稻确定为浙江省的必保品种,而省内各地则可根据当地产业结构特点,从生猪、鸡、鸭、鹅、蔬菜大棚、西瓜、柑橘树、林木、淡水鱼中选择总数不超过6种特色品种进行试点经营。

  其中,能繁母猪、奶牛、油菜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而水稻、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柑橘、林木、生猪、鸡、鸭、鹅、淡水鱼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县(市、区)承保面原则上要求达到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50%以上。

  不仅如此,为了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稳步推进,在保障水平方面,浙江省也审慎地选择“从低保障起步”,即以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保险金额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至60%左右。保险责任仅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

  政府“专项”补贴提交农民满意答卷

  从我国数十年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不难看出,农户保险意识薄弱和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使得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而商业保险公司则因难以承受农业保险的低收益甚至负收益一直踌躇不前。这一需求和供给的双重疲软证明了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因而政府的大力支持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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