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申请购买廉租房、经济房和限价房办法有变化
晚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已通过了审议,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三项住房政策中均有一些新的规定。
廉租住房:面积按户确定
新的政策中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根据财政能力、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家庭为单位确定。其中,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经济房:实行“一房两价”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一房两价”政策,以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与申请人原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购买。超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购买部分面积的价款,由开发建设单位向市住房保障机构缴纳后上缴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住房保障。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须持准予登记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限价房:两类人员优先购买
按照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规划设计应当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中,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一)烈属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二)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
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记者 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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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房子如何算面积
三项政策中均规定,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