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琰
武汉首屈一指的百货商业企业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武商A,000501.SZ)近期发布公告称,其与麾下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广场”)租金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租赁合同》后十年的租金标准提升为每年1.5亿元。
武汉广场是武汉武商集团与香港国际管理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于1996年开业运作,其中武商集团占51%,国际管理占49%,合资期20年。
矛盾出现在开业10年后。武商集团要求武汉广场增加租金,即从2006年9月30日起,日租金标准为8.0元/平方米即每年不少于2.17亿元人民币,且自2007年9月30日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武汉广场不同意上述租金标准,并欠缴2006年10、11、12月租金,武商集团遂于2007年元月31日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解除公司与武汉广场1995年1月14日所签《租赁合同》。
2008年9月22日,武汉中院对武汉广场租金案进行了宣判。判决《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后十年的租金标准提升为每年1.5亿元人民币;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的年租金按提升后的年1.5亿元人民币标准缴纳;2008年10月1日起的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按照年257.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等额递增。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个案件反映了武商集团背后复杂的资金链关系,因为武汉广场还涉及香港国际管理公司的利益,而过低的租金又触犯到了上市公司部分股东的利益,尤其是鄂武商A现在的股东越来越多样化,当其他股东要求提租时,武商就被夹在中间,进退两难了。
